Sunday, December 27, 2009

(七)《听风的歌》

“别想太多,一切都会没事的。”
"Don't think twice, it's all right"

开了一夜的夜车,赶着一个计算程序,
文倩对于电脑程序的要求,总有着一份完美的执着。
她更喜欢那种夜深人静的时刻,开着一盏小灯,
埋头在逻辑的编程里,很专注很专注的作着.

文倩的性格,应该是内向加外向的吧。
她可以静静的一个人独处,享受一个人时的寂寞。
也可以很阳光的和一班友在外嘻哈玩闹。

周日的阳光,从窗外直射进来,
文倩暖乎乎的赖在被窝里,很是写意。
一整夜在程序里急驰,像是把脑汁都榨干了似的,
赶完了程序后的轻松,让文倩想就这般的赖床到明天。

*beep... 电话传来一则讯息。

“pick you around noon ok”

啊,差点忘了约了迩宇逛书展。

文倩懒洋洋的离开了被窝。

~~~~~~~~~~~~~~~~~~

周日的午后,弥漫着一种慢半拍的气氛。
街道上的车辆,一辆接一辆的慢行着,
没有工作的日子,街道的车辆反而更多,
都是出来透口气的吧,在忙碌了一整个星期之后。

“周日,不必陪女朋友吗?” 文倩一上车,就调侃着说。

“她不爱逛书展的。嫌人太多,天气又热。”
迩宇淡淡的回道。

“你也不像是爱逛书展的喔。” 文倩直觉性的猜。

“倒也是,我不常看书。只是想出来逛逛。
听说你喜欢看书,就当我陪你去啦,哈。” 迩宇说。

“哈哈,喂,现在是你想出来逛逛,
可是我陪你噢。” 文倩开玩笑的抗议。

“ok ok,就当你陪我吧。那我是不是应该请你吃顿好的。”

“那还用得着说。我可是牺牲周末的睡眠来陪你的。”

迩宇微笑着继续驾着车。他很喜欢和文倩这般的开玩笑。
心情,常觉得特别的轻松。
文倩那阳光形的性格,一路上总也嘻哈不断。

“昨晚忙得很夜?”迩宇随口问问。

“是呀。挺好的。很有一种满足感。
要是你没来,我可会睡到明天。” 文倩抱着车里的枕头,
像是有点依恋家里的那张床似的。

“你可还真能睡。我就不能了。睡多了会晕床,哈。
专家说,聪明的人通常睡很多。我想大概脑细胞休息够,
所以特别活跃,脑筋转得快,人就聪明了。你很聪明。”

“呵呵,我可不觉得我聪明,顶多就是有点小聪明。
倒是我妈常说睡多了会变笨。 她自己却也能一睡就一整天的。”
文倩微笑着说。

“你和你妈很谈得来?”迩宇闪过一个路坑,说道。

“ok 啊。见面总能聊聊。” 文倩仍旧抱着枕头。

“什么见面总能聊聊?你们不住在一块的吗?”

“哈,我们各忙各的,有时候早晨在门口遇见,
她都搞不懂我是刚要出门,还是玩了一夜回到家。”
文倩和妈,相差个十多二十岁。
像朋友多过母女。文倩的性格,多多少少有点像她妈,
有点豪爽,大方,平易近人。

“这样都可以啊。你很自由。这很难能可贵哦。”
迩宇似乎打从心底很欣赏这个女孩。

“什么啊?” 文倩被赞得一头雾水。

“通常像你这么自由,又没什么人管的女孩,
大都变成飞女,lala 妹了。 你却不会。”
迩宇解释着,车速依旧慢得令人肚子痛。

“哈。我本性墩厚老实,心底善良。出淤泥而不染。”
文倩得意洋洋的笑着说。

“呀呀。还冰清玉洁。”

“喂,别老聊我妈。聊一聊你的女友啊。让我八卦一下下。”
文倩忽然古灵精怪的说道。

“好啊。不过没什么好聊的吧。”
和文倩在一起,迩宇似乎什么都可以很自然的聊,
感觉很亲近,很投缘。这是他很久都没有的感觉了。

“说说看你们怎么认识的啊,交往多久了啊,
就是八卦内容啦。”

迩宇和女友,交往快八年了。
认识时大家都在大二,是在华文学会里认识的。
当时大家经常一起在学会里搞活动。
记得,迩宇喜欢上的,是一起搞活动的另一个会员。
只不过也只是喜欢,却没有行动。

而学会主席对现在的女友,穷追不舍,却是徒劳无功。
倒是现在的女友,在迩宇生日那天,
很主动的送了个《喜多郎-古事记》的CD给迩宇,当作表白,
感情这回事,总是这般的没什么道理。
《古事记》,就这样,记了一段故事的开始,
一晃,八年,一段不算短的日子。

“哦哦哦。。。八年,好久哦。这很难能可贵哦。”
文倩听得有点入神,学着迩宇之前的语气说道。

“什么啊?” 这次轮到迩宇一头雾水了。

“八年哦,好久。你熬过了七年之痒。 哈哈。”
搞笑的文倩,总有一大堆稀奇古怪的话。

“哈哈,如果再给她选一次,不知道还会不会选我。”
迩宇莫名其妙的冒出一句话,倒像是有点遗憾似的。

“怎么不会啊。你很好啊。换作是我,应该还会选你。”
文倩直截了当的回答之后,有点古怪的觉得自己怎么这么坦白。

迩宇微笑着看了文倩一眼,心里倒是热热的。。。

~~~~~~~~~~~~~~~~~

这年度的世界书展,举办了好多届,
一届比一届规模来的大。人潮也一次比一次多。
究竟是看书的人多了,还是在这坐城市,
大家生活都闷得慌,只要有什么展览,
就要来个大家庭活动,浩浩荡荡的踊跃出席,
实在也说不上来。

逛书展,大概就像看戏,一个人逛,也可以,
有个伴,逛起来也特别有意思。
各自翻着各自的书,再时不时的互相交换心得,
就像看电影般,在某些情节时小小声的交换意见。

文倩一边翻找着书,一边对迩宇介绍着。

“村上春树你认识吗?日本一位有名的作家。
他的这本《挪威森林》,据说每七个日本人里,就有一人读过。”
文倩拿着红色封面的《挪威森林》说道。

“这么厉害。”迩宇有点被吸引住。

“还有《听风的歌》,《遇见100% 的女孩》,
都是他很不错的作品。
《听风的歌》是他的成名作。
我N 年前读过,故事讲些什么就不记得了。
倒是故事里的那一种气氛,一种浓得化不开的忧郁,
让我印象深刻。”文倩若有所思的说道。

“他的这几本书,都是很值得收藏的喔。
《听风的歌》我找了很久,都找不着。”
文倩很鼓励的继续说道。

“有机会我倒想读读看。”迩宇默默的记下书名。

庄子说过 :“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
书香到底是怎么的一种味道,大概就是这意思,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一个城市是不是在办了书展之后,就能变成一个书香城市,
这好像没什么数据,但最起码,一个看书的人,应该就不会是个大恶人,
所以逻辑上,一个很多人看书的城市,就应该也会是个比较太平的城市。
因为,读书多了,面目可憎的人就少了。
那么书展的拥挤程度,是不是可以用来衡量一个城市的太平?

太平的城市,拥挤的人潮,让人心有点慌。
文倩很自然的牵着迩宇的手背,像怕走失了的,
跟着迩宇一个摊位一个摊位的看着。。

而让人心慌的,究竟是人潮,还是那不经意的牵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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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三月的第一个星期。文倩办工桌上,摆着一本书。

翻开首页,

“ 文,

送给你。《听风的歌》
宇”



Sunday, December 20, 2009

(六)仙人掌

仙人掌,代表一种对生命的坚持。

“嘿,兄弟,这个送你。”

文倩把一个长在四方形小盆的仙人掌放在连笙桌上。
那一小盆仙人掌,绿油油圆圆的一小颗,布满了灰白色的小刺,
如果不是长着刺,样子看起来倒是很无辜。

“哈,兄弟,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仙人掌?谢啦。”
连笙常和文倩称兄道弟的,很有江湖味道。

“我不知道你喜欢,只是自己喜欢,就顺便买多一个送你。
谢谢你这些日子来对小女子的指导教诲。”
文倩摆了个古典美女行礼的姿势。

“不敢不敢。大家志趣相投,彼此切磋切磋。
姑娘你天生奇才,假以时日,必有一番作为。”
连笙双手抱拳深深一辑。

“兄台见笑了。” 文倩再行礼。

“哈哈哈哈。。。。”
那是午休时间,办公室里,就文倩,连笙俩人。

“玩得开心吗?瞧你喜滋滋的,应该玩得很尽兴吧。”
连笙对仙人掌来个近距离观察,一边问道。

“还不错,能够接近大自然,总是令人开心的。
只不过,瀑布的源头没找到,反而落荒而逃。”
文倩和连笙分享了那一日狼狈的“野遇”。
办公室里传出阵阵笑声。

“这热带森林,也长仙人掌吗?” 连笙问道。

“这我可不知道了。只是回来时到旅品店逛逛,
看到仙人掌,就买了。我自己也买了一棵。”
轮到文倩把玩着那棵仙人掌。

“你怎么会喜欢仙人掌啊。女孩子家,
多半喜欢开得漂漂亮亮的花。
像这种怪模怪样的小植物,怎么会讨到你的芳心?
说它美,怎也说不上,吸引人的原因,多半因为样子特别。”
这是连笙的毛病,也算是他的职业病吧。
什么事,都得分析分析,就差没分析到 1 和 0 的阶段。

“就是喜欢啊。喜欢是一种感觉,能够解释吗?”
文倩滚着眼珠,像是在尝试分析喜欢的感觉。

“喜欢的原因,可以是因为感官上的欣赏,
比如,一副很美的画,看了,喜欢上。
一首好听的歌,听了,感觉舒服,喜欢上。
喜欢的原因,也可以是间接式的结果,
比如,喜欢一个人,因为他对你好。
又或者,女人喜欢钻石,因为钻石代表永恒,
或者,因为钻石很贵,哈哈哈。”
连笙的幽默感,又来了。

“哪。。我想,对我来说,
仙人掌,代表一种对生命的坚持。
想象一下,在干旱的沙漠,恶劣的环境,
仙人掌还是有它的坚持,
而想到沙漠,在那一大片的黄沙尘土,
我自然的觉得,仙人掌很寂寞,
可能我喜欢仙人掌,多少因为那一份寂寞。”
文倩捕抓着心里那一份对仙人掌的感觉。

“你很灰 leh 。” 连笙睁大着眼睛说道。

“那你又为什么喜欢仙人掌?”文倩反问。

“我啊,因为其它什么植物我都种不活啊。哈哈哈。。”
办公室里,只有连笙的笑声和他的幽默。

“你知不知道” 连笙继续说道“仙人掌是最能抵抗辐射的植物。
有许多专家说,电脑旁摆些仙人掌,
可以吸收辐射,对用电脑的人很好。
我没你那么感性,我喜欢仙人掌的原因,比较理性。”

“OK OK..那就让这颗仙人掌帮你挡灾挡难吧。”文倩忍不住笑道。

“那当然。谢啦。对了,这周末,有个超大型的书展,可以去看看。”
连笙像忽然想到什么大事似的,这书呆子,谈到书,就是天下大事。

“你会去吗?” 文倩问道。

“那还用的着说。”
连笙想都不必想,为了书展,天塌下来也当被盖了。

“wen, this weekend there is a book fair, wanna go ? ..”
文倩的 msn 里,传来了一则讯息。。

Saturday, December 19, 2009

(五)寻找瀑布的源头

“你可以选者留恋在山水里,不再继续寻找,
也可以选择休息过后继续往前行,
去的多远,能不能找到你所要的,
只有当你选择继续往前走,才有可能有个最后的答案。”

兴楼-云冰国家公园,这座位于马来半岛东岸的公园,
坐落在柔佛和彭亨(Pahang)两州之间,
横跨柔佛兴楼河(Sungai Endau)
以及彭亨云冰河(Sungai Rompin)流域,
森林面积达 488 平方公里。

“终于到了。” 文倩张开双臂,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大自然的空气,让人精神一爽。

“这长途跋涉,驾车驾到我腰都要断了。” 迩宇也伸了个懒腰。

“才几百公里的路途,你这腰也未免太脆弱了吧。” 骏杰挖苦道,
一边拿着相机拍。

“里头有个瀑布,去泡一泡瀑布,让大自然帮你按摩按摩。”
文倩比了个胜利的手势,面对镜头,
陶醉在大自然,文倩总有一股莫名的感动。

难得的公共假日,迩宇,骏杰,文倩,
约了到兴楼-云冰国家公园游山玩水。

迩宇,骏杰是文倩公司销售部门的同事。

骏杰格子矮小,性格爽朗幽默,是连笙之后文倩很谈得来同事。
这一次出游,也是骏杰一手策划。

迩宇高瘦,夹着一副眼镜,斯斯文文,很有书生样,
内向,相较骏杰之下,话不多,常显得心事重重,
让人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或许书生大多这幅模样吧,
为赋新词,强说愁。不过和文倩在一起时,倒变得特别健谈有趣。

“我们沿着瀑布,往上走,看能不能找到瀑布的源头。”
文倩兴致勃勃的建议。

“瀑布的源头! 你不是开玩笑吧!”骏杰嚷着道。

“走。找源头去。”迩宇附和。

“两票对一票。你没得选。”文倩喜道。

“我这是上了贼船了。”骏杰无奈的说道。脚步却也没停留。

沿着瀑布而上,一路所见,都是参天老树,
苍翠繁茂的原始自然环境,让人心旷神怡。

据说,这里是马来半岛苏门答腊犀牛最后的栖息地,
据估计,这里的山石岩壁有将近 2亿4千8百万年的历史。

2亿4千8百万年,是个多么长的日子。
踩在这片森林里,让人觉得,一世人的时间,
对于大自然来说,真的不算什么。

“你知道吗, 网上说,在这,幸运的话,
可遇见到野生的动物包括老虎,大象,苏门答腊犀牛,
麝香猫以及白头长臂猿。” 文倩边走边说到。

“小姐,那叫不幸。 我们最好什么都别见到。” 骏杰道。

“杰,你把相机准备好,搞不好真的遇见了,
你可能留下一些遗作。”迩宇忽然幽默起来。

“是啦,和你们一起的遗作,三生有幸。”骏杰道。

“那叫做鬼也风流。”迩宇继续幽默。

“杰,拍照。那棵大树。我想拥抱大自然。”文倩边说着,
边跑过去一颗大树说道。

“哈。我们一起拥抱大树。”迩宇跟了去。

迩宇牵着文倩的手,怀抱了那棵老树,这棵树实在太大了,
迩宇和文倩只能牵一只手,另一只手相机拍不到。

“哈哈。漂亮漂亮。文倩,我只能拍到你半边脸。
给这张照片列个标题,应该叫《犹抱大树半遮面》”
骏杰得以洋洋的说道。

拍完照继续往前走,骏杰带头,文倩走在中间,
迩宇寸步不离的跟在文倩后面。

只见山路越走越不像路。大概没多少人钻得这么深吧,
瀑布的源头,似乎深在此山中。

文倩非天生胆大,尽管越走越不像话,却也没想要停下来,
大自然的吸引力,远远盖过了心里的恐惧。

“喂,我看我们还是别在往里走了,天黑了可不好。”
迩宇终于开口说道。

“我们找个地方泡一泡水,就打道回府吧。”骏杰提议。

“也好。”文倩。

继续往前行多几百米,就找到个出口,
这应该是瀑布的“小站” 吧。
清澈的山水,不急不徐的往下流。
大伙脱了鞋子,把脚泡在水里,
大半天的山路行,这一刻,忽然觉得是值得的。

翻山越岭。人生,是不是就像寻找瀑布的源头般,
翻过一做山头后,可能还有另一座山头,
只不过,在你到达山头之前,你不知道前面还有多少座山头。

每一段走过的山路,必留下你的足迹,
而瀑布的小站,就是让你停下来歇一歇的地方,
你可以选者留恋在山水里,不再继续寻找,
也可以选择休息过后继续往前行,
去的多远,能不能找到你所要的,
只有当你选择继续往前走,才有可能有个最后的答案。

“你们可有听到什么声音?”文倩忽然说道。

“什么什么声音?”迩宇被吓着。

“不清楚。你说我们会不会很幸运?”
文倩也开始心里发毛,那声音,听起来,像是什么动物似的。

“喂,别开玩笑了。”迩宇嚷道。

怪声音似乎每个人都听到了。

“穿鞋,别听了,我们快走。我可不想有遗作。”骏杰做了决定。

手忙脚乱的穿了鞋子,沿着上来的方向,
骏杰,文倩,迩宇加快了脚步下山。
迩宇紧跟文倩身后,还不时回头张望。

好在下山是符合牛顿的地心引力,倒还容易,
即使如此,这一路急奔,也还奔得大伙气喘如牛,
好不容易奔到下流,才安下心来,
大伙汗流浃背,想起刚才的心惊胆跳,
忍不住相视大笑。

“喀嚓”

骏杰拍下了这狼狈一刻,
为这兴楼-云冰国家公园之游,划下可笑的句号。

(四)0 和 1 之间

“Things should be made as simple as possible,
but not any simpler.”

化做 0 与 1 之后, 还能有更简单的答案吗?

电脑的所有运算,都离不开0 和 1 之间的抉择。
在一连串的 If ... Else 之间,做一个逻辑的结果。
不管多么复杂的问题,当把一切化为 0 与 1 之后,
就得到了逻辑的答案。

电脑高速度的处理方式,常常让人觉得电脑似乎懂得思考。
而事实上,电脑只不过是在很短的时间里,
考虑了许多的可能性, Rules ,得到一个相对下最实际的结果。

电脑是理性的,电脑也的确在人类的日常生活中,
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帮人类处理了许多难题,
唯一,让电脑也摸不着“头脑” 的,要算是人类感情。

因为感情这回事,无法数据化,无法衡量比重,也没有 Rules,
所以感情这回事,很多时候,看起来实在是不符合逻辑。

比如,我爱上你,你也对我有意思。
逻辑上我和你,应该很有可能是一对的,
如果有机会让我们遇见彼此。

但是,如果我也同时喜欢她,因为感情无法数据化,
无法衡量比重,我无法决定到底喜欢谁多一点,
所以,这难题,我交给电脑,也理不出答案,还可能当机。

电脑处理问题,可以有 First In First Out 的 Rules,
感情的事,虽然有Love In First Sight,却没有先到先得这规矩,
所以,就算我在遇见你之前,早已经跟她在一起了,
你也没有必要放弃。所以,电脑,还是会当机。

程序编写员的工作,主要就是把复杂的难题,
简单化,再让电脑以高速度处理,得到答案。
所以,程序编写员,都要有很好的逻辑思维,
是属于理性的一群,在许多人眼里的“怪人”。

“怪人”能用理性的思维,谈恋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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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倩这份怪人的工作,一做已是大半年。
做得倒也得心应手,精密的思绪,超强的逻辑思维,
就像当初她选修电脑时所想的,面对电脑,难不到她。
而这份误打误撞找到的工作,
已经不知不觉变成她生活里的一部分,
日已续夜的忙着,文倩忙得不亦乐乎。